根據社團委員會決議,社團統一招新并由社團聯合會負責會費的整體收取及返還工作。各社團招新會費將由社聯財務部統一收取并負責按照60%的比例返還,其余40%轉入社團發展基金。
由于本年度統一招新工作已經完成,鑒于各協會具體情況,允許各社團在本學年從第二周開始自主招新,但是岱馴匭?扇?緦?T耐騁還芾碇?恞l?陵除ㄝ[俊?莆癲俊?厥椴孔齪蒙繽拋災髡行碌納笈???0%會費的收取,及會員證的發放工作。具體流程如下:
(一) 需自主招新的協會在社團網上自行下載自主招新申請表格和協議書(見附表),按申請表格要求填好后交由社團中心審批。注:因保衛處分管范圍不同,若在紫菘和韻苑兩處招新需要有兩張申請表;
(二) 協會持社團中心審批通過的申請表到財務部,按申請的注冊單數領取注冊單(已蓋社聯章);并在財務部做好登記(包括經手人、聯系方式等);
(三) 協會自主招新時根據需要復印協議書,協議書必須由協會和會員雙方簽字,注冊單上經手人處由協會人員簽字(協會聯必須是復寫的),其他信息由會員如實填寫;
(四) 招新結束后三個工作日內協會把40%會費交至財務部,同時包括經雙方簽字的協議書,從財務部領取的所有注冊單(已用和未用的),若返回的注冊單數目與領取的數目相差很大,則暫不予處理,經權益部調查審核后再處理;
(五) 協議書上第三方由財務部蓋社聯章,并由協會返還給會員,協會帶回協會聯,社聯聯和未用的注冊單交由財務部,并做好登記;
(六) 由財務部開取收據,收據上需注明實際招新人數;
(七) 協會憑收據到秘書部領取相應數目的會員證;
(八) 每學期末權益部以及社團中心將協助財務部開展關于各協會會員人數的清查活動。堅決杜絕社團自主招新隱瞞不報情況的發生。
社團聯合會財務部
2008年2月27日
附件1:社團自主招新申請表
附件2:社團與會員協議書